马达西奇欲取得小米直升机商标使用权
Zaporozhye Aviation Enterprise Motor Sich 要求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下级法院的裁决,根据该裁决,该公司被禁止使用 Mi 商标(Mil 直升机)。 原告是 Mil 和 Kamov 国家直升机工程中心(莫斯科地区托米利诺),也要求从乌克兰工厂收回 42 万卢布。
俄罗斯公司索赔的实质是,Motor Sich 推动了 Mi-8T 直升机的现代化,作为一种新型旋翼机的创造。 在广告小册子和展览中,使用了 Mi-8MSB 和 Mi-8MSB 的名称。
对此,莫斯科第九上诉仲裁法院站在米尔和卡莫夫国家直升机工业中心的一边,称Motor Sich的行为是非法的。
术语“改装”和“改装”是指产品的创造,这意味着性能改进应被视为一种新型飞机,而不是维修或维护。
- 说法院判决的文本。
为开展此类活动,乌克兰企业必须获得直升机开发商的许可,即米尔莫斯科直升机厂,该许可后来得到了莫斯科知识产权法院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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